据了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2次,时间安排在每学期末进行。本次考试10门课全部开考。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均应取得考籍,考籍有效期为5年,具有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经省教育厅确认获得考籍,考籍号与学籍号相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每个考试科目可以参加3次考试。离校两年内可以多次参加重考,成绩按高者记入学业成绩。
本次考试将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场的监控全省联网,考试过程中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直接调阅每个考点、每个考场的考试现场情况。考场全部使用电子信息屏蔽仪,屏蔽考点、考场周围的所有手机信号等电子信息。考试入场携带通讯工具,无论开机与否、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论处。同时,考场全部使用无线耳机探测器,凡携带、使用耳机和无线发射与接收装置器的考生,将被准确无误地测出,一经测出,一律按考试作弊论处。
据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和有关要求,考试违纪的,其违纪学科成绩无效。考试作弊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的作弊行为记入本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考录取时,高校有权拒绝录取学考作弊的考生;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籍。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考试管理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