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家住郯城县马头镇的倪某与其表哥到浙江打工。由于嫌做工挣钱慢且比较辛苦,当年5月份的一天,倪某与表哥商议,不如到海边渔民家里偷鱼卖,既省劲来钱又快,倪某的计划得到了表哥的赞同。倪某与表哥一人骑一辆三轮车来到海边一个渔村,可兄弟俩寻觅了半天,结果却并不理想,“目标”不是有人看管,就是不合自己心意。
就在两人一筹莫展之时,一间小草屋引起了兄弟俩的注意。倪某上前将封门的铁丝拧开,发现屋内有很多包海带,兄弟俩一齐动手将屋内海带装到自己车上,运到栖身的出租屋内。以后几天,倪某将偷来的海带一部分卖掉并与表哥均分了赃款。在此过程中,兄弟俩听说当地警方要进行治安大检查,吓的倪某慌称家中有事,赶紧将剩余的海带转移到朋友处。
接到丢失海带受害人的报警,多年来,当地警方没有放弃对案件的侦查。2015年11月中旬,浙江奉化警方致电郯城县警方,经过长期侦查,最终锁定当年盗窃他人海带嫌疑人系郯城县马头镇倪某及其表哥,希望郯城警方能配合抓捕。接县公安局的协查指令,马头派出所立即对倪某展开调查并很快锁定了倪某的真实身份及居住地点,23日晚,派出所民警将正在家中熟睡的倪某抓获。经过工作,倪某表哥于26日赶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上述两名盗窃嫌疑人均已被移交浙江奉化警方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