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8月4日讯 (记者 林鹏)8月2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警示,提醒消费者停止销售和购买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和山东风都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涉嫌非法生产的全蝎酒,大众网记者也予以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事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就在昨日,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主动召回全蝎酒。
公告显示,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2013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5日生产的全蝎酒(商标:沂蒙山全蝎牌;酒精度:35vol%、38%vol,净含量125ml、500ml),因添加全蝎,涉嫌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该公司主动召回所有批次全蝎酒,召回等级为二级,召回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23日,召回区域为山东省内各地市。
4日上午,大众网记者与沂蒙山酒业联系了解召回全蝎酒的相关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说,目前正在召回全蝎酒,对于何种原因导致的全蝎酒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工作人员称让具体负责此事的人联系记者。截止发稿时,记者未接到沂蒙山酒业的回应。
据了解,此前临沂市安监局官网曾发布消息,山东沂蒙山酒业有限公司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予以注销。
大众网记者查阅资料显示,《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根据食品召回时限将食品召回分为一级召回、二级召回和三级召回。其中,二级召回为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召回是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级召回是对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应当在知悉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大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