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生"兼职"手机放收银台 顾客误拿同款手机
2017-02-15 来源: 互联网

   大众网临沂2月13日讯 ( 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徐立友 张纪丽 )沂南籍一名在校大学生利用寒假在超市兼职打工,因放在收银台上的一部手机与顾客的属同款手机从而被误拿,在民警的多方查找下,手机最终被物归原主。

  2月2日是大年正月初六,当天下午6时许,在沂南县某超市利用寒假打工干收银员的大学生小徐正是最忙碌的时候,她把自己的一部手机放在收银台上,忙着为顾客结账。忙完后小徐去拿手机看时间时发现放在收银台上的手机不见了,着急的她四下寻找未果后拨打110报警求助。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调取了超市的监控录像,监控画面显示,小徐的手机是被一名刷卡结账的男子拿走。小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利用寒假时间进行勤工俭学,虽然手机价值仅千元左右,但对家境一般的小徐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民警一方面从监控录像入手,从视频上将拿走小徐手机的男子截图后找人辨认。另一方面利用该男子的刷卡交易回执凭条信息,先后到沂南、临沂兰山等地多家银行网点查询银行卡信息,最终确定银行卡卡主为沂水县的王某。通过网上人口信息系统的图像及车辆卡口照片与监控录像比对,确定卡主及超市刷卡结账人为同一人。考虑到王某户籍地到沂南县蒲汪镇路途遥远,不可能为了买东西专门到蒲汪的情况,民警推测王某应该在蒲汪附近工作或居住,于是在蒲汪各家企业及单位进行大规模的走访调查,获知王某在蒲汪一家企业打工。

  2月7日,民警将该男子依法传唤。王某对在超市盗窃手机矢口否认,并称根本就没偷过别人的手机。民警依法向其出示调取自超市的监控录像,在看了录像后,王某才慢慢回想起了事情经过。原来,该男子也有两部手机,其中一部和小徐的手机外观一模一样,他在结账时误以为放在收银台上的手机是自己的,就随手拿了起来,出了超市把手机和购买的商品放在车上开车回了公司。回到公司后,王某把车放在公司宿舍门口,拿走购买的商品,忘记了手机这回事。

  随后的几天王某一直没有再开过这辆车,直到被民警传唤到案询问,才慢慢想起了从超市收银台拿走放在车上的那部手机不是他的。王某拿走的小徐的那部手机应该还在车上,民警在该男子的车上找到了小徐的"被盗"手机,民警现场检查发现小徐的手机从丢失后没有任何被操作的痕迹,手机内资料均未受损、丢失。

  民警及时将小徐丢失的手机退还,向其讲明了调查后的事情真相。小徐对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表示认可,对民警认真负责,快速行动,帮其迅速找回手机表示感谢。鉴于王某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