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的消费投诉案例一直以来备受工商部门关注,收到市民有关农药、化肥、农机、种子等方面的诉求,工商执法人员将积极调查调解,切实为农民朋友维护合法权益。今日的以案说法,记者选取了两个来自临沂市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的典型案例,是关于化肥、农机方面的申诉。
【案例1】 增施肥反让土豆减产 菜农遭殃消协帮维权
2016年3月,兰陵县芦柞镇三合村17户农民购买了增施肥,使用后发现,种植的56亩土豆块小且严重减产,致使他们白白错过市场需求高峰期,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起初,菜农联系了经销商,多次协调未能解决,陷入僵局。2016年8月,菜农到该县消协投诉,要求经销商赔偿经济损失,该县消协办介入案件调解工作。
接诉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菜农的诉求,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作出处理”,该县消协于2016年8月5日开具了委托鉴定书,委托该县农业局专家进行鉴定。县农业局对该增施肥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肥料合格,但不适用于土豆种植”,确定是由于化肥经销商无正面引导造成。该县消协会同工商人员与双方先后进行了3次面对面调解,终于在8月23日,经销商同意给予消费者每亩800元的赔偿,共为菜农挽回了经济损失4.48万元。
【案例2】 新买收割机不能收玉米 经调解商家给予退货
郯城县曹先生在某农机经销商处购买了一台玉米收割机,花费6.5万元,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机器升降臂漏油,发动机出现高温,镰刀无法使用,遂向该店要求退款。工作人员一再推脱,不予处理。曹先生认为不合理,于是向当地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往该经销商处调解。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最后该经销商同意给曹先生退款6万元。
沂蒙晚报记者王泓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