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代收原本是为方便用户设置的,是一件为用户提供便利的好事,然而有的代收点因为收费问题,反而给用户增加了额外负担。近日,市民周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她所居住的小区因为没有自助快递柜,在家里没人收快递的情况下,快递员就会把快递放在小区门口的代收点。但是在代收点取一次快递就要交1元钱,这让周女士心里有点不舒服。
代收点收保管费困扰小区用户
周女士说,两周前,她搬到位于解放大道的翰林珑城小区。喜欢网购的她平均一天就会收到一个包裹,然而令她头疼的是,配送包裹的快递员经常直接将包裹放在小区门口的便利店,然后再短信通知她。
令周女士不满的是,将快递放在便利店是会收取一定费用的,取一次快递就要收取1元钱,短短两周时间,周女士已经被收了10多元。
在周女士看来,长期下去,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收快递给自己造成了额外负担。
24日上午,记者来到翰林珑城小区看到,周女士反映的代收点是一家名为“哥布林”的便利店。记者看到,便利店内堆放了各式各样的快递包裹。
便利店老板称,因为小区没有自助快递柜,有时快递送来了家里没人,如果客户同意的话,快递员就会将快递暂时寄存在她的店里,客户取一件快递会收取1元钱的保管费。
快递放代收点主要为省时省力
在翰林珑城小区门口,一位正在分拣包裹的快递小哥称,公司要求快递员要送货上门,除非收件人因无法当面签收而要求放代收点,否则即使第一次没有送到,他们也会换个时间再次上门投递。
这位快递小哥坦言,不少快递员会选择将包裹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中,然后发送短信通知收件人。除非客户注明有特殊要求,或者快件太大无法放入快递柜等情况下,才会上门投递。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省时省力,不用耗费时间送上楼或是在楼下等待,这样节省出来时间可以派送更多的快递。送的快递多了,收入自然也就高了。
这位快递小哥说,代收点额外收费的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是与快递公司官方合作的代收点收取额外费用,这是不合理的。但是非官方的代收点由于没有合作关系,他们额外收一定费用,快递公司也没法管。
律师说法>>>
收件人事先未同意,快递无权投放代收点
今年5月1日《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颁布实施,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对此,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国振表示,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快递企业投送快递应让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如果未征得收件人同意,是无权强制将快递件投放在快递柜或代收点的。如果快递员在收件人明确不同意投送快递柜的情况下,还是不愿送件上门,执意投递在快递柜或代收点让收件人自取,根据《条例》规定,收件人或者寄件人可向快递企业投诉;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由邮政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如果快递员没有预先征得同意,收件人又因出差、旅游等暂时不能领取快递件,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中的物品逾期未取产生的费用该谁出?
张国振律师认为,费用应由快递企业承担。因为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的使用并非经收件人同意,收件人未与快递柜、代收点的提供商建立合同关系,提供商也无权向收件人收取费用。
快递员未经客户同意将快递放至快递柜或代收点,一旦发生快递件丢失、毁损等问题怎么办?
张国振律师说,《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